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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之过

1999-03-21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林靖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林靖)一名出生仅24天的男婴在医院接受诊治时,竟被忘记关上的紫外线消毒灯照射了长达17个小时,以致眼睛和皮肤受伤。该名男婴于3月16日由其家长代理对这家医院提起诉讼,要求医院支付23万元赔偿费。

该名男婴的家长说,男婴因患呼吸系统疾病于去年12月10日晚到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就诊。医护人员将男婴送进病房后离去。17个小时后,一名护士走入病房,闻到一股异味,这才发现房内的紫外线消毒灯与日光灯同时在使用,连忙将紫外线灯关闭。第二天男婴出现了眼红、流泪不止和皮肤脱屑症状,经诊断为长时间受强烈紫外线照射所致。

家长声称,紫外线灯是由医护人员开的,在17个小时内,医护人员曾多次到该病房巡视,却无人指出这个严重的错误并予以纠正。男婴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,这完全是因医院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和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程所致。

医院一方不否认男婴遭受损害的事实,但称紫外线灯可能是由家长误开的,纯属意外事件,况且该男婴现已70天,症状已痊愈,未留任何后患,医院没有理由对此承担责任。

但值得注意的是,该院紫外线灯开关与日光灯开关安装在一起,且没有特别提醒标志,对此,原、被告双方均没有异议。开庭审理此案的朝阳法院宣布,此案经进一步调查后,择日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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